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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教育局出台措施遏制教师收费补课

http://www.nmzs114.com      2008-10-27      利川新闻网      

  10月22日,利川市教育局发出组织教师学习恩施州教育局《关于禁止在职教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追加措施,遏制在职教师业余时间开办各类补习班、辅导班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收费补课的行为。


  恩施州教育局《关于禁止在职教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对于违规教师,该规定指出:“一经发现,年度考核即认定为不合格;经教育仍不改者,三年内取消其教师职务晋升和接受各类表彰奖励的资格;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者,按照《关于中小学乱收费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七款给予警告直至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或由所在单位予以解聘。”如有学校违规收费补课,单位负责人当年不得参评先进,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所在单位不得评为“示范学校”或“人民满意学校”等,是“文明单位”的建议取消“文明单位”。除此之外,利川市教育局还规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教师,还将不予计发该教师当年绩效补贴,是城区教师调离城区工作岗位。

  近日,市教育局已派出工作专班深入城区学校,对在职教师收费补课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同时印发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全市教师认真学习,严格自律,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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