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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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mzs114.com 2008-9-24
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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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17日,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学院名称的英文译文为“China-EU School of Law in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中欧法学院是我国与欧盟的政府合作项目。2007年1月,中国政府与欧洲委员会签署了旨在组建中欧法学院的“财务协议”,协议规定用招标方式确定中欧法学院项目的承担者。中国政法大学于2007年4月组成以徐显明校长为组长的“中欧法学院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竞标、对外协调和申报中外合作办学等事务。2007年8月底,中国政法大学与德国汉堡大学等十五所中外院校组成合作团队,参与竞标。2007年11月26日,“汉堡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团队”在竞标中胜出。2008年2月,中国政法大学和德国汉堡大学联合向教育部提出组建中欧法学院的申请。9月17日,教育部批准设立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了解学院筹建过程,请阅览“筹建记事长编”。
自项目竞标成功至今,中国政法大学、德国汉堡大学和其他合作院校一起,为中欧法学院的组建作了大量筹备工作。目前,所有教学和办公设施以及课程、师资安排均已准备就绪。2008年双硕士项目招生工作将立即启动。
中欧法学院网站(www.ecsl.edu.cn)现已试运行,欢迎浏览。近日,2008年双硕士项目的招生简章、在线申请表即将开通,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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