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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积极宣传,为高考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以多种形式进行招生政策、工作程序、考试纪律、具体做法的宣传,努力做到让社会、家长、考生了解、支持招生工作。
二是管理到位,严肃考风考纪。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严肃考风考纪。考区委员会与各考点学校校长签订责任状,保证各考点设置规范、管理有效、措施到位。组织考务人员认真学习招生考试有关内容。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法制教育、诚信教育,组织考生认真学习《考生考试守则》、《考生考试须知》等有关规定,让考生明确在考试前、考试中、考试后的所有要求和注意事项,规范考试行为。
三是选拔优秀人员,维护高考监考环节的公正公平。选拔取得高考《监考资格证书》的教师担任监考员,实行先业务培训后持证上岗。实行旗县区对调监考,继续推行“任课教师回避、亲属回避”的“双回避”制度,同时确保同一考场的两位监考教师来自不同旗县。
四是齐抓共管,加强考试期间环境综合治理。组织教育、纪检监察、宣传、公安、卫生、供电、通讯管理等部门召开专门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确保考生在考前、考中、考后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休息、考试和信息查询环境。
五是预防为主,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成立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重新修订了《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了组织管理和领导体系及各有关部门的职责,确保在第一时间对高考突发事件做出应急处理。
六是违规必究,严肃处理违纪案件。在各考点张贴各级招生办公室举报电话,对举报的问题要及时公正地做出处理。对招生工作中发现的作弊、违纪案例,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