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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以及各高校和中学的严格审查,我区2007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现已全部完毕,来自全区18所中学的45名保送生将被全国25所大学录取,其中北京大学3名,清华大学6名,浙江大学6人。录取名单现已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示。
为确保保送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和全国招收保送生的各院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的有关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强化对保送生推荐资格的审查和推荐过程的监督,并加大了公示力度,具有推荐保送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在生源所在中学公示后,由内蒙古考试中心审查确认。所有高校须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资格名单范围内录取保送生,录取的保送生名单已经在学校及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集中公示。
为了严惩推荐保送生工作中的不诚信行为,从今年起对提供虚假身份证明及获奖材料取得保送资格的学生,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当年保送资格及参加高考资格,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保送进入高校学习的,取消其学籍。对违反规定推荐保送生的中学要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的中学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1至3年推荐保送生资格直至取消其今后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