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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11月17日消息:为适应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发展的需要,在办好全国高等教育自考学历教育的同时,应积极拓展非学历教育的证书考试。教育部考试中心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考试机构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积极推广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
承认PETS-2和3笔试成绩
在自学考试大专或本科的学历教育考试中,承认PETS-2和PETS-3的笔试合格成绩,并用于分别顶替自考英语(一)和英语(二)的学分,实现PETS考试成绩的一考多用,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学历证书与PETS考试等非学历证书的有机结合、优势互补,使自考毕业生既能获得自学考试的学历证书又有可能得到有社会影响力的英语等级证书,有助于提高自考考生的教育质量和在人才市场的竞争力。与此同时,还可将已获得英语等级证书并准备继续学习的考生纳入自学考试系统。
PETS相关级别考试每年办两次
为方便并鼓励自考考生参加PETS考试,从2003年起PETS相关级别的考试每年举办两次。在全国范围内,PETS相关级别的考试允许笔试、口试分别报名和分项收费,考生的单项合格成绩允许保留到下一考次。
在自考中积极推广PETS考试
各省自考办应与有关主考学校或省学位办积极沟通,宣传介绍在自考中积极推广PETS考试的意义及其质量保证,使其了解此项课程改革的重要性,确保相关考生及时获得学历证书,得到学位承认。
在自学考试中发展PETS等非学历证书考试,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发展壮大自学考试乃至整个教育考试事业的有益尝试,各级考试机构的负责同志要充分重视,加强管理和领导,投入必要的人力和物力,积极推动此项工作的展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