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严止“高考移民”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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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mzs114.com 2004-3-9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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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继续执行“父母不在本地、本人户口迁入自治区者不得报考普通高校”的规定外,增加了“本人和父母户口从外省迁入内蒙古,但本人不在自治区上学和居住者不得报考”的规定
利用各地不同的高考录取分数线,采取迁户移民异地参加高考“占便宜”的现象,在内蒙古行不通了。日前,自治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何瑞芝宣布,内蒙古将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有效地制止高校招生工作中越来越严重的“高考移民”现象。
内蒙古作为西部欠发达地区,每年的高考录取分数线低于一些发达省市,加之近年出台的国家招生向西部倾斜等政策,近两年来,每到高考前夕,一些外省籍考生便想方设法“移民”到内蒙古较边远的乌海市、呼盟、兴安盟等地报考。
而这些地区的教育部门有关人员或者“碍于人情”,或者为了提高本地区中学的高考录取率,而帮着外省籍学生“移民”。由此还产生了专门帮助外省籍考生办理户籍和学籍从中牟利的“招生掮客”,严重影响了内蒙古高考正常的招生秩序,引起了不少自治区籍考生和家长的不满,社会反响十分强烈。去年以来尽管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了数起此类事件,但仍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为此,自治区教育厅决定:从2003年起,除了继续执行“父母不在本地、本人户口迁入自治区者不得报考普通高校”的规定外,增加了“本人和父母户口从外省迁入内蒙古,但本人不在自治区上学和居住者不得报考普通高校”的规定,以制止“高考移民”。内蒙古高校招生委员会同时还要求各级教育部门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严禁外省籍学生来内蒙古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对于给外省籍考生办理假户口和假学籍的人员将严肃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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